Im体育网站:最新管道焊接技术标准共22页
【答案】D金属管道种类繁多、数量大,使用工况千差万别。我国不同行业采用不同的应用标准体系,标准之间差别很大。当然,由于金属管道的工况,如温度、压力、介质、环境等不同,标准有差距是客观存在的。例如,电力电站管道高压、高温、蒸汽介质居多;石化、石油管道受压、腐蚀介质居多;化工行业管道还有剧毒介质(如氯气);机械行业压力容器,按使用情况及工况分成低压、中压、高压、超高压,按容器类别分成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压力容器、第三类压力容器。船舶管道有高压的蒸汽管道、主机冷却的海水管道(承压及受腐蚀)、污水管道(承压及受高温)、燃油输送管道、压缩空气管道等,在不同的工况条件下运行。以下择要介绍一些基本标准。
压力管道是指在生产、生活中使用的可能引爆或中毒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及管道。
①输送GB5044①《职业性接触毒物性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②输送GB5016②《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介质的管道。
③最高工作压力不小于0.1MPa(表压,下同),输送介质为气(汽)体及液化气体的管道。
④最高工作压力不小于0.1MPa,输送介质为可燃、易焊、有毒以及有腐蚀性或高温工作温度不小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管道。
⑤上述四项规定管道的附属设施(弯头、大小头、三能、管帽、加强管接头、异径短管、管箍、仪表管、嘴、漏斗、快速接头等管件;法兰、垫片、螺栓、螺母、限流孔板、盲板、法兰盖等连接件;各类阀门、过滤器、流水器、视镜等管道设备,还包括管道支架以及安装在压力管道上的其他设施)。
①GB5044分为四级(与99容规相同):极度危害(1级)<0.1mg/m3;高度危害(2级)0.1~1mg/m3;中度危害(3级)1.0~10mg/m3;轻度危害(4级)>10mg/m3。
②GB5016标准对可燃气体火灾危险性分甲、乙两类,甲类气体为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不大于10%(体积),乙类气体为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不小于10%(体积)。
⑵介质:有毒、可燃易爆气体,DN≥300mm,输送距离≥200km的管道
⑵GB50160、GBJ16标准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气体介质,且P≥4.0MPa的管道
GC2⑴输送GB50160、GBJ160标准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气体介质,且P<0.4MPa的管道
第二类⑴P<10.0MPa,输送甲、乙类可燃气体,甲A类、乙类可燃液体介质的管道
⑶P≥0.1MPa,输送介质为汽(气)体,有毒、有腐蚀性或温度不低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管道
压力管道设计及施工,首先考虑压力管道及其元件标准系列的选用。世界各国应用的标准体系虽然多,大体可分成两大类。压力管道标准见表3。法兰标准见表4。
分类欧式法兰(以200℃为计算基准温度)美式法兰(以430℃为计算基准温度)
2.如果要在屏幕上直接看到查询结果,“查询去向”应该选择________。PN10(CL600),
关于压力管道的施工规范,综合性的有GB 50235、GB 50236和SH 3501《石油化工剧毒、可燃介质管道施工验收规范》、HC 20225《化工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J28《城市供热管网工程及验收规范》、CJJ23《城市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GB 50235和SH 3501这两个综合性施工规范是目前石油化工生产建设中最常用的标准。输油、输气长输管道建设发展很快,这方面的标有行业标准SY 0401-1998《输油输气管道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L 5031、(DL-5007)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焊接篇)
为了对国外通用的和先进的相关标准体系有所了解,现将有关管道的国外部分常用标准体系列于表6。
压力管道规范规程很多,焊接规范规程也不少,现摘录部分规范规程供读者在工作中参阅。
1.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9〕154号(摘录)
反应压力容器 R 主要用于完成介质的物理、化学反应的压力容器、反应器、反应釜、分解锅、硫化罐、分解塔、聚合釜、高压釜、超高压釜、合成塔、变换炉、蒸煮锅、蒸球、蒸压釜、煤气发生炉等
换热压力容器 E 主要用于完成介质热量交换的压力容器、管壳式余热锅炉、热交换器、冷却器、冷凝器、蒸发器、加热器、消毒锅、染色器、烘缸、蒸炒锅、预热锅、溶剂预热器、蒸锅、蒸脱机、电热蒸汽发生器、煤气发生炉水夹套等
分离压力容器 S 主要用于完成介质的流体压力平衡缓冲和气体净化分离器的压力容器,如分离器、过滤器、集油器、缓冲器、吸收塔、铜洗塔、干燥塔、汽提塔、分汽缸、除氧器等
储存压力容器 C,其中球罐代号B 主要用于储存、盛装气体、液体、液化气体等介质的压力容器,如各种形式的储罐
第一类压力容器 低压容器0.1MPa≤P<1.6MPa(第二类、第三类中规定的压力容器除外)
⑶中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m3)
⑷中压反应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乘积大于或等于0.5MPa·m3)
⑸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且PV乘积大于或等于0.2MPa·m3)
⑻使用强度级别较高(指相应标准中抗拉强度规定值下限大于或等于540MPa的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
⑼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铁路罐车,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罐式汽车〔液化气体运输(半挂)车、低温液体运输(半挂)车、永久气体运输(半挂)车和罐式集装箱(介质为液体气体、低温液体等)〕
① 压力容器产品施焊前,对受压元件之间的对接焊接接头和要求全焊透的T形焊接接头,受压元件与承载的非受压元件之间全焊透的T形或角接焊接接头,以及受压元件的耐腐蚀堆焊层都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② 钢制压力容器的焊接工艺评定符合JB 4708《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的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③ 焊接工艺评定所用焊接设备、仪器以及参数调节装置,应定期检定和校验。评定试件应由压力容器制造单位技术熟练的焊接人员(不允许聘用外单位焊工)焊接。
④ 焊接工艺评定完成后,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焊接工艺指导书应经制造(组焊)单位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并存入技术档案。焊接工艺指导书或焊接工艺卡应发给有关的部门和焊工,焊接工艺评定技术档案及焊接工艺评定试样应保存至该工艺评定失效为止。
必须按照《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进行考试,取得焊工合格证后,才能在有效期间内担任合格项目范围内的焊接工作。焊工应按焊接工艺指导书或焊接工艺卡施焊。制造单位应建立焊工技术档案,制造单位检查员应对实际的焊接工艺参数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① 不宜采用十字焊缝。相邻的两筒节间的纵缝和封头拼接焊缝与相邻筒节的纵缝应错开,其焊缝中心线之间的外圆弧长一般应大于筒体厚度的3倍,且不小于100mm。
② 在压力容器上焊接的临时吊耳和拉筋的垫板等,应采用与压力容器壳体相同或在力学性能和焊接性能方面相似的材料,并用相适应的焊材及焊接工艺进行焊接。临时吊耳和拉筋的垫板割除后留下的焊疤必须打磨平滑,并应按图样规定进行渗透检测或磁粉检测,确保表面无裂纹等缺陷。打磨后的厚度不应小于该部位的设计厚度。
④ 受压元件之间或受压元件与非受压元件组装时的定位焊,若保留成为焊缝金属的一部分,则应按受压元件的焊缝要求施焊。
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焊缝附近50mm处的指定部位,应打上焊工代号钢印。对无法打钢印的,应用简图记录焊工代号,并将简图列入产品质量证明书中提供给用户。
② 返修应编制详细的返修工艺,经焊接责任工程师批准后才能实施。返修工艺至少应包括:缺陷产生的原因;避免再次产生缺陷的技术措施;焊接工艺参数的确定;返修焊工的指定;焊材的牌号及规格;返修工艺编制人、批准人的签字。
③ 同一部位(指焊补的填充金属重叠的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宜超过2次。超过2次以上的返修,应经制造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批准,并应将返修的次数、部位、返修后的无损检测结果和技术总负责人批准字样记入压力容器证明书的产品制造变更报告中。
④ 返修的现场记录应详尽,其内容至少包括坡口形式、尺寸、返修长度、焊接工艺参数(焊接电流、电弧电压、焊接速度、预热温度、层间温度、后热温度和保温时间、焊材牌号及规格、焊接位置等)和施焊者及其钢印等。
⑤ 要求焊后热处理的压力容器,应在热处理前焊接返修,如在热处理后进行焊接返修,返修后再进行热处理。
⑥ 有抗晶间腐蚀要求的奥氏体不锈钢制压力容器,返修部位仍需保证原有的抗晶间腐蚀性能。
⑦ 压力试验后需返修的,返修部位必须按原要求经无损检测合格。由于焊接接头或接管泄漏而进行返修的,或返修深度大1/2壁厚的压力容器,还应重新进行压力试验。
本标准规定了钢制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要求,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35MPa的容器;本标准内容有:范围、引用标准、总论、材料、内压圆筒和内压球壳、外压圆筒和外压球壳、封头、开孔和开孔补强、法兰、制造、检验和验收及附录(内容有材料的补充规定、指导性规定、低温压力容器、非圆形截面容器、焊接结构等)。
本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内容有总则、术语、管子、管件和管道附件及阀门的检验,管子、管件及管道附件的配制;管道安装,管道系统的试验和清洗以及工程验收。本标准介绍弯管、卷管、支架制作及管道安装技术工艺以及管道系统的试验和清洗,同时应参阅如下标准:弯管弯曲半径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规定时,弯管的最弯曲半径应符合行业标准DL/T 515《电站弯管》;管子的切割应符合现行的DL 500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的相应规范。现将总则摘录如下,供参考。
a. 600MW及以下亚临界参数火力发电机组的主蒸汽管道及相应的再热蒸汽管道和主给水管道;
③ 下列各类管道的特殊施工及验收,除遵守本规范技术要求外,还应按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中有关专业篇的规定执行;
b. 锅炉本体范围内的各类管道,以及烟、风、煤、燃油、燃气和除灰系统的管道;
④ 进口火力发电机组管道的施工及验收工作,除建造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的部分外,应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
⑤ 电厂管道安装工程,应由具备必要的技术力量、检测手段和管理水平的专业队伍承担施工。
⑦ 管子、管件及管道附件的制造质量及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或专业)技术标准。
⑧ 各类管子、管件及管道附件的保管,应按照现行的SDJ 68《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及相应的补充规定进行。
⑨ 各类管道应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如需修改设计或采用代用材料时,必须提请设计单位按有关制度办理。
⑩ 管道施工中的切割、焊接工作,除按照本规范中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的DL 500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的相应规定。
⑾ 管道的保温与涂漆应按照SDJ 24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的规定执行。管道的涂色应按照DL 5011《电力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的规定执行。
⑿ 电厂管道施工的安全、环境和防火应按照现行的DL 5009.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① 本规定适用于采用手工、自动或半自动电弧焊以及经中国船级社认可的其他方法所焊接的管子对接接头、支管和法兰连接的接头。
② 氧-乙炔气体焊仅限用于焊接直径不超过100mm或壁厚不超过9.5mm的管子对接接头。
① 焊缝应远离管子弯曲处和膨胀补偿部分,焊缝应布置在受弯矩和交变负荷作用最小的位置。
② 管系的焊接应尽可能安排在车间里进行。确定在船上进行的焊接,应考虑有足够的空间以进行预热、焊接、热处理和检查焊接接头。
① 装配时,焊件应保证轴向对准,尽可能减少其表面错边。通常Ⅰ类和Ⅱ类管系的对准偏差应不大于以下要求。
内径小于300mm,厚度不大于9.5mm时,为1.5mm或t/4,取较小值;
内径大于或等于300mm或厚度超过9.5mm时,为2.0mm或t/4,取较小值;
② 施焊前应清除焊缝边缘上的氧化物、潮湿和油污等,焊缝间隙和坡口应符合焊接工艺规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