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36-2011
为提高工程建设施工现场设备和工业金属管道焊接工程的施工水平,加强焊接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碳素钢、合金钢、铝及铝合金、铜及铜合金、钛及钛合金(低合金钛)、镍及镍合金、锆及锆合金材料的焊接工程的施工。 本规范适用的焊接方法包括气焊、焊条电弧焊、埋弧焊、钨极惰性气体保护电弧焊、熔化极气体保护电弧焊、自保护药芯焊丝电弧焊、气电立焊和螺柱焊。 焊接工程的施工,应按设计文件及本规范的规定执行。 当需要修改设计文件及材料代用时,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文件。 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683配合使用。 焊接工程的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